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并召开视频培训会议,部署在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并强调要求真务实做好补充耕地核查工作,充分运用技术手段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可信。那么,补充耕地核查的具体流程包括哪些步骤?要把握哪些技术要求?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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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背景与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工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中央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耕地保护工作有明显差距。许多地方把耕地保护这项决定中国人“饭碗”的大事、这项基本国策的大事、这项土地管理第一位任务的大事,当作一般性任务去对待,当作一般性工作去部署和安排,用一般性措施去推动,用一般性标准去检验,工作成效、质量必然一般,有的甚至很差,出现不少乱象。
2018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对过去10年全国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一次抽查核实,前一时期,又组织对8个省份储备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了不少问题。一些项目存在建设不真实,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严重不实不够;许多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差、补充耕地质量低,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不到位;工程设施损毁、耕地撂荒,无人问津;有的项目从选址、实施到验收,明显虚假;有的被建设非法占用或者已经不是耕地,还在储备库储备拟用于占补平衡等等,补充耕地不真不实现象相当普遍。
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提出,要打一场耕地保卫战。我们要以中央要求为行动指南和工作标准,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求真务实,从基础环节做起,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比如:要通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把耕地的真实状况弄清楚,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对报部备案的储备补充耕地项目核对备案信息与实地状况,发现和纠正不真不实问题,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可信,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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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内容与方法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各省(区、市)正式建立“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三类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时纳入储备的补充耕地项目(包括尚未用于和部分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项目)以及此后新备案纳入储备的项目。部2018年组织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项目,其整改情况一并纳入此次核查范围。
核查内容
主要包括补充耕地面积、水田规模、耕地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补充耕地的利用现状、工程维护和地力培肥等后期管护等情况。
核查方法
为保障核查工作顺利进行,自然资源部在全面梳理核查项目清单和备案信息的基础上,专门开发了“补充耕地核查系统”,完善了“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依托系统和软件开展核查。
地方逐级核查【2019年8月1日~9月15日】
县级实地核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补充耕地核查系统”获取核查项目清单,在内业梳理分析基础上,利用“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开展外业实地核查,判断补充耕地项目的真实性,查清补充耕地的利用现状,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补充耕地实地照片和视频,填报《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表》。
省级审核把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严格审核《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表》填报是否规范,检查照片与视频是否能够全面反映备案项目实地现状,以及与填报表格内容是否一致,不满足要求的退回县级重核;组织力量,随机抽取不少于30%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县级填报情况真实、准确。全面梳理总结,按要求提交本省(区、市)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工作报告。
部全面复核【2019年9月16日~10月31日】
地方自查情况上传后,部组织力量逐项目进行复核。应用自然资源部“智慧耕地”管理平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及相关技术手段,对地方核查成果进行全面复核,综合判断项目的真实性,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差异以及后期管护等情况,逐项目确定复核意见。
核实结果处理【2019年11月1日后】
复核合格的补充耕地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直接纳入储备库,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复核存在问题或疑似问题的补充耕地项目,交由地方补充核实或整改,相关结果逐级报部复核合格后,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期间补充耕地指标将暂停使用;虚假或无法整改的补充耕地项目,将予以剔除或核减补充耕地指标。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严起来的态度组织开展好这次核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在手上, 把握好核查要求和时间节点,逐项目查清核准。以县级核报为基础,省级负责审核把关和真实性认定,自然资源部进行复核。对于核查确定不合格的项目,各地要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补充耕地指标暂停使用。整改后须按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部复核认可后,方可纳入储备库用于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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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流程与技术
自然资源部专门开发了“补充耕地核查系统”,将各地报部备案的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导入系统,并实现部、省、市、县互联互通;在“国土调查云”中专门开发了国土调查云实地核查软件,可实现外业影像采集。核查中,县级要保质保量保真提供第一手资料;省级要通过遥感影像核实、组织抽查等方式,切实把好真实关、质量关;部将组织力量,应用“智慧耕地”管理平台、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及相关技术手段等,对上报的核查结果逐项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
核查的具体流程
核查项目清单的确定及下发
自然资源部开发了专门的“补充耕地核查系统”,全面梳理纳入“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三类补充耕地指标库的补充耕地项目清单, 通过“补充耕地核查系统”将项目清单下发给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储备补充耕地项目核查
应用“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完成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县级实地核查工作。主要工作过程包括:
内业准备。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补充耕地核查系统”获取核查项目清单及情况,开展外业核查的内业准备工作。
梳理项目备案信息。核查人员在“补充耕地核查系统”(http://zbph.mnr.gov.cn/bcgdhc/account/login#)中,对项目备案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补充耕地信息以及补充耕地地块信息等,作为外业核查的基础资料。
准备项目档案资料。核查人员逐项目准备档案资料,项目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及新增耕地面积勘测报告,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项目所在地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项目建设及后期管护利用等方面资料,作为外业核查的依据之一。
分析比对遥感影像围。通过分析比对项目区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及遥感影像图,了解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前后耕地的状况,对项目真实性、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分析比对结果作为外业核查的依据之一。
做好“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准备工作
查看待核查项目信息。县级核查工作负责人登录“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WEB端(https://jg.landcloud.org.cn:8088),同步获取核查项目清单,掌握软件使用功能,审核外业核查人员用户注册申请。
注册安装耕地实地核查软件。外业核查人员使用安卓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注册用户信息,经核查工作负责人在“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WEB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使用。
核查任务分发。核查工作负责人在“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WEB端完成待核查任务分发工作,一个核查任务可分配给多个外业人员,协同并行开展。
开展外业实地核查工作
拍摄照片和视频。外业核查人员利用手机“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拍摄项目区范围内带有定位和方位信息的照片与视频,填写实地核查情况,并提交至软件WEB端。每个涉及新增耕地的地块要至少拍摄不同方位的三张照片和总长不少于一分钟的多段视频,全面、真实地反映项目区新增耕地的利用现状。如项目区范围较大或包含多个地块时,应适当增加照片和视频数量。照片和视频应该清晰、平滑、稳定,准确清晰反映出项目区现状情况。
核实项目情况。县级核查工作负责人组织外业核查人员根据项目档案资料及相关图件报告,对照现场实际情况,判断项目建设真实性和新增耕地利用现状情况,明确是否存在种植其他农作物以及挖塘养鱼、建设占用、撂荒、灾毁耕地或光伏用地等情况。根据事先准备的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报备数据,项目所在地区最新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项目现场耕地质量情况及相邻地块耕地质量情况等,综合判断新增耕地质量等别真实性;掌握项目建设后田间基础设施和后期管护等情况。
填报提交核查成果。县级核查工作负责人组织外业核查人员根据内业分析结果和现场实际核查情况,在“国土调查云耕地实地核查软件”WEB 端逐项目填写《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表》,并判断填写补充耕地项目核查结果。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补充耕地项目真实且正常耕种;第二类为补充耕地利用状况是园木(含果树、茶树、橡胶树、桑树、油棕、药材等)、林木(含乔木、竹类、灌木等)、饲草等其他农作物,且未破坏耕作层,即可恢复;第三类为补充耕地上挖塘养鱼、撂荒、灾毁、建设占用和田间工程损毁等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不能即可恢复的利用情形。核实确认后将表格、照片及视频等核查成果,提交到“补充耕地核查系统”。
查看提交核查结果
县级核查工作负责人登录“补充耕地核查系统”,逐项目查看本县的核查结果,审核外业核查成果和填写的《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表》,审核无误后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经“补充耕地核查系统”提交给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认定意见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核查要求,在“补充耕地核查系统”中,逐项目审核县级提交的《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表》、照片与视频,确保填报规范,检查照片与视频是否全面反映备案项目实地现状,与填报表格内容是否一致,判断结果是否准确。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在系统中退回到县级重新进行核查;满足要求的项目将有关结果通过系统提交到部。同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县级核查项目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进一步核实补充耕地项目的真实性,并查明补充耕地的现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 按要求提交本省(区、市)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工作报告。
自然资源部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收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传的《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表》、照片及视频等核查成果及储备补充耕地项目实地核查工作报告后,自然资源部组织力量逐项目复核,综合判断项目的真实性,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以及后期管护等情况,逐项目确定复核意见。复核合格的补充耕地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直接纳入储备库,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复核存在问题或疑似问题的补充耕地项目,交由地方补充核实或整改,相关结果逐级报部复核合格后,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期间补充耕地指标将暂停使用;虚假或无法整改的补充耕地项目,将予以剔除或核减补充耕地指标。